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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通知:乘船必须穿戴救生衣

2016-10-22 5,419次浏览

51日起,在我省乘船时,乘客必须穿戴救生衣。这是近日出台的《河南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》中的新规定,《办法》自今年51日起施行。

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获悉,我省水路交通运输近年发展迅速,全省水路运输企业有130家,从业者已达10万人。省际运输货船4700多艘。此次出台的《办法》包括航道及港口管理、船舶管理、运输管理和安全管理等,将改变我省水路交通法律规章缺失、不健全的局面。

《办法》对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十分重视,如规定乘客乘坐船舶、工作人员进行水上作业时,应穿戴救生衣。记者获悉,今后全省所有旅游船、渡船必须按照乘客定额100%标准配足救生衣,乘客上船必须100%穿好救生衣。

此外,《办法》还解决了我省水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问题,如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浮桥的管理职责,明确规定体育部门为水上漂流运动的主管部门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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